市场容量逐步缩小 脱硫脱硝设备提效改造成重点发布日期: 2014-08-22 08:35:26 频道:行业资讯 浏览量:1841 来源:北极星节能环保网 2011年9月,国家环保部发布新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这个被业内认为是“最严标准”的文件,开启了我国火电厂脱硝改造的热潮。新标准要求所有的火电厂在今年7月1日前全部实现既定目标,与之前的脱硫改造10年期限相比,脱硝改造仅仅有3年的时间,时间紧、任务重令环保企业无暇进行技术研发和设备升级,造成低价竞争与质量问题伴随其中。 大规模脱硝改造告一段落 据中电联发布的《2013年度火电厂烟气脱硫、脱硝、除尘产业信息》显示,2013年当年投运火电厂烟气脱硫机组容量约3600万千瓦,截至2013年底,已投运火电厂烟气脱硫机组容量约7.2亿千瓦,占全国现役燃煤机组容量的91.6%。2013年当年投运火电厂烟气脱硝机组容量约2亿千瓦,截至2013年底,已投运火电厂烟气脱硝机组容量约4.3亿千瓦,占全国现役火电机组容量的50%。 近年来,我国烟气治理行业一方面通过设备制造商和环保企业的不懈努力,将环保装置建设单位造价大幅度降低,脱硫脱硝改造单位造价平均在100~150元/千瓦,使得大规模环保建设得以顺利实现。 新标准倒逼环保设备升级换代 在2011年9月发布《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火电厂烟尘排放标准为3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为20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为100毫克/立方米。今年3月,国家有关部门又提出京津冀地区要达到特别排放限值,即烟尘2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5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100毫克/立方米的新要求,沿海地区又提出“近零排放”即烟尘5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3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50毫克/立方米的更高要求,这给从事环保设备制造和设计的企业带来更高的挑战。 要让烧煤也可以像烧天然气一样清洁”这是“近零排放”或是“超净排放”概念提出的初衷。在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开元看来,伴随着国家环保标准的提高及环保监管执行力度的加大,电厂的脱硫压力将会增加,脱硫设施必须达标运行。然而现实是,现有的大部分脱硫设施是在当时环保标准下建设的,且不论当时建设的性能、可靠性如何,当环保标准提高后,很多重点地区甚至严格于欧美国家,这对电力企业形成巨大的提标减排压力,意味着很多脱硫设施都需要进行提标改造。 相比于脱硝市场,脱硫提效改造的市场重新被赋予厚望。各大环保企业除了要考量该领域现有的市场容量外,还要考虑两方面因素,一是较强的技术门槛,能有效降低低价、恶性竞争,脱硫系统的技术综合性和复杂性较脱硝而言更高;二是有持续发展的市场前景,否则行业存在的众多竞争者,当市场下滑时就可能出现为争夺有限并逐渐萎缩的市场份额的恶性竞争。 |